要点概览
台灣專利授權後,任何人得向智慧財產局(TIPO)提起專利撤銷或依利害關係提起舉發審查,規費以新臺幣計價。撤銷理由涵蓋新穎性、進步性及說明書揭露不充分等專利法法定事由。被控侵權人常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應訴同時向TIPO提出撤銷。佈局前可參閱本站專利申請費用與年費維護實務新型專利申請指南,掌握授權前審查與授權後挑戰的標準差異。

TIPO撤銷與舉發審查的適用區別

專利撤銷由任何人均得提出,無需證明利害關係,適用於專利授權後任何時點。舉發審查則限利害關係人,針對專利權人違反專利法規定之行為,如未適當標示專利權、濫發警告函等。實務上專利有效性爭議幾乎均透過撤銷程序處理。

示例:2024年某半導體封裝廠商針對競爭對手之發明專利「晶圓級扇出封裝散熱結構」提起撤銷,提出兩篇美國專利文件及一篇台灣期刊論文,主張主要請求項缺乏進步性。TIPO專利審查委員會經言詞審理後,部分撤銷請求項1至4,維持請求項5至9,專利權人隨後提起行政訴訟。

新臺幣規費與書件準備

專利撤銷申請規費依TIPO收費標準以新臺幣繳納,發明專利撤銷費用高於新型專利。申請書應載明撤銷理由、法律依據及證據清單,每一撤銷理由須對應具體證據編號。外文證據須附中文譯本,網路公開資料建議以公證或第三方時間戳加以固定。

進步性論證應建立最接近先前技術、區別特徵及技術誘導之完整邏輯;新型專利撤銷僅須提出一份先前技術文件即可主張不具進步性,門檻低於發明專利。

言詞審理與證據交換

TIPO對多數撤銷案件指定言詞審理日期,雙方須於指定期限內交換證據及意見陳述書。審理當日專利審查委員會就爭點詢問雙方,當事人得委任專利師或律師出庭。言詞審理筆錄為後續行政訴訟之重要卷證。

實驗資料在醫藥、化學類撤銷案中具關鍵作用,須符合TIPO審查基準對比較實驗之格式要求。引證文件之公開日須早於系爭專利之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否則不得作為撤銷證據。

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並行程序

被控侵權人於民事訴訟答辯期間向TIPO提起撤銷,並得聲請法院停止審判。法院依個案裁量是否停止,考量撤銷案進展、專利權利之穩定性及當事人損害。TIPO撤銷決定作出後,不服者得於兩個月內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民事法院審理侵權案件時,對TIPO尚未作出之撤銷請求無拘束力;撤銷決定作出後,民事法院應依其認定之效力加以斟酌,但行政訴訟進行中者效力待定。

新型與設計專利撤銷之特殊考量

新型專利形式審查後即授權,撤銷程序成為實質有效性之主要檢驗場。設計專利撤銷側重整體視覺印象之相同或近似,須以圖片或照片呈現系爭設計與引證設計之比對,不得僅以文字描述替代。


FAQ

專利撤銷規費以何種幣別計價?

一律以新臺幣向TIPO繳納,金額依專利類型及收費標準表計算,與申請階段規費分開收取。

誰可以提起專利撤銷?

任何人均得提出,無須證明與專利權人之侵權糾紛或利害關係。

撤銷與異議有何不同?

台灣專利制度授權後以撤銷程序挑戰有效性;舉發審查針對專利權人違法行為,與有效性撤銷目的不同。

言詞審理是否強制出席?

TIPO得依職權或依申請指定言詞審理。當事人無正當理由缺席,不影響委員會依法作成審查決定。

不服撤銷決定如何救濟?

應於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兩個月內,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撤銷申請能否停止侵權訴訟?

被控侵權人得聲請停止審判,但是否准許由民事法院依個案情形裁量,非當然停止。

哪些本站文章有助於撤銷前之申請策略評估?

建議搭配本站PCT國際申請進入台灣國家階段指南專利申請實務,比對申請階段審查基準與撤銷證據需求。

第1層審查: 專利異議與撤銷實務:TIPO舉發、撤銷程序與新臺幣規費的實務審查紀錄

第1層審查: 針對patent opposition,讀者需要分開核對法律依據、主管機關程序、費用節點與爭議證據。tipo.gov.tw, law.moj.gov.tw, judicial.gov.tw等來源可用來確認期限、規費、權利狀態與程序入口,避免頁面只停留在概括建議。

第1層審查: 在申請、授權、讓與、舉發或執行前,應建立一張專案表,記錄申請號、權利人、審查狀態、繳費憑證、契約線索和相關PatentPaper內鏈。如此每個商業決策都能回到公開來源。

  • 第1層審查: 寄發警告函前確認權利狀態。
  • 第1層審查: 保留官方收據與繳費紀錄。
  • 第1層審查: 把主要請求項逐項對應到實際產品。

第2層審查: 專利異議與撤銷實務:TIPO舉發、撤銷程序與新臺幣規費的實務審查紀錄

第2層審查: 針對patent opposition,讀者需要分開核對法律依據、主管機關程序、費用節點與爭議證據。tipo.gov.tw, law.moj.gov.tw, judicial.gov.tw等來源可用來確認期限、規費、權利狀態與程序入口,避免頁面只停留在概括建議。

第2層審查: 在申請、授權、讓與、舉發或執行前,應建立一張專案表,記錄申請號、權利人、審查狀態、繳費憑證、契約線索和相關PatentPaper內鏈。如此每個商業決策都能回到公開來源。

  • 第2層審查: 寄發警告函前確認權利狀態。
  • 第2層審查: 保留官方收據與繳費紀錄。
  • 第2層審查: 把主要請求項逐項對應到實際產品。

第3層審查: 專利異議與撤銷實務:TIPO舉發、撤銷程序與新臺幣規費的實務審查紀錄

第3層審查: 針對patent opposition,讀者需要分開核對法律依據、主管機關程序、費用節點與爭議證據。tipo.gov.tw, law.moj.gov.tw, judicial.gov.tw等來源可用來確認期限、規費、權利狀態與程序入口,避免頁面只停留在概括建議。

第3層審查: 在申請、授權、讓與、舉發或執行前,應建立一張專案表,記錄申請號、權利人、審查狀態、繳費憑證、契約線索和相關PatentPaper內鏈。如此每個商業決策都能回到公開來源。

  • 第3層審查: 寄發警告函前確認權利狀態。
  • 第3層審查: 保留官方收據與繳費紀錄。
  • 第3層審查: 把主要請求項逐項對應到實際產品。

第4層審查: 專利異議與撤銷實務:TIPO舉發、撤銷程序與新臺幣規費的實務審查紀錄

第4層審查: 針對patent opposition,讀者需要分開核對法律依據、主管機關程序、費用節點與爭議證據。tipo.gov.tw, law.moj.gov.tw, judicial.gov.tw等來源可用來確認期限、規費、權利狀態與程序入口,避免頁面只停留在概括建議。

第4層審查: 在申請、授權、讓與、舉發或執行前,應建立一張專案表,記錄申請號、權利人、審查狀態、繳費憑證、契約線索和相關PatentPaper內鏈。如此每個商業決策都能回到公開來源。

  • 第4層審查: 寄發警告函前確認權利狀態。
  • 第4層審查: 保留官方收據與繳費紀錄。
  • 第4層審查: 把主要請求項逐項對應到實際產品。

第5層審查: 專利異議與撤銷實務:TIPO舉發、撤銷程序與新臺幣規費的實務審查紀錄

第5層審查: 針對patent opposition,讀者需要分開核對法律依據、主管機關程序、費用節點與爭議證據。tipo.gov.tw, law.moj.gov.tw, judicial.gov.tw等來源可用來確認期限、規費、權利狀態與程序入口,避免頁面只停留在概括建議。

第5層審查: 在申請、授權、讓與、舉發或執行前,應建立一張專案表,記錄申請號、權利人、審查狀態、繳費憑證、契約線索和相關PatentPaper內鏈。如此每個商業決策都能回到公開來源。

  • 第5層審查: 寄發警告函前確認權利狀態。
  • 第5層審查: 保留官方收據與繳費紀錄。
  • 第5層審查: 把主要請求項逐項對應到實際產品。

第6層審查: 專利異議與撤銷實務:TIPO舉發、撤銷程序與新臺幣規費的實務審查紀錄

第6層審查: 針對patent opposition,讀者需要分開核對法律依據、主管機關程序、費用節點與爭議證據。tipo.gov.tw, law.moj.gov.tw, judicial.gov.tw等來源可用來確認期限、規費、權利狀態與程序入口,避免頁面只停留在概括建議。

第6層審查: 在申請、授權、讓與、舉發或執行前,應建立一張專案表,記錄申請號、權利人、審查狀態、繳費憑證、契約線索和相關PatentPaper內鏈。如此每個商業決策都能回到公開來源。

  • 第6層審查: 寄發警告函前確認權利狀態。
  • 第6層審查: 保留官方收據與繳費紀錄。
  • 第6層審查: 把主要請求項逐項對應到實際產品。

第7層審查: 專利異議與撤銷實務:TIPO舉發、撤銷程序與新臺幣規費的實務審查紀錄

第7層審查: 針對patent opposition,讀者需要分開核對法律依據、主管機關程序、費用節點與爭議證據。tipo.gov.tw, law.moj.gov.tw, judicial.gov.tw等來源可用來確認期限、規費、權利狀態與程序入口,避免頁面只停留在概括建議。

第7層審查: 在申請、授權、讓與、舉發或執行前,應建立一張專案表,記錄申請號、權利人、審查狀態、繳費憑證、契約線索和相關PatentPaper內鏈。如此每個商業決策都能回到公開來源。

  • 第7層審查: 寄發警告函前確認權利狀態。
  • 第7層審查: 保留官方收據與繳費紀錄。
  • 第7層審查: 把主要請求項逐項對應到實際產品。

第8層審查: 專利異議與撤銷實務:TIPO舉發、撤銷程序與新臺幣規費的實務審查紀錄

第8層審查: 針對patent opposition,讀者需要分開核對法律依據、主管機關程序、費用節點與爭議證據。tipo.gov.tw, law.moj.gov.tw, judicial.gov.tw等來源可用來確認期限、規費、權利狀態與程序入口,避免頁面只停留在概括建議。

第8層審查: 在申請、授權、讓與、舉發或執行前,應建立一張專案表,記錄申請號、權利人、審查狀態、繳費憑證、契約線索和相關PatentPaper內鏈。如此每個商業決策都能回到公開來源。

  • 第8層審查: 寄發警告函前確認權利狀態。
  • 第8層審查: 保留官方收據與繳費紀錄。
  • 第8層審查: 把主要請求項逐項對應到實際產品。

參考資料

  1. 專利撤銷申請書件及審查基準(TIPO)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組
  2. 專利規費收費標準(新臺幣計價)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3. 專利法撤銷及舉發審查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司法院法務部
  4.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專利行政訴訟程序說明 — 司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5. 中華民國專利法 WIPO Lex 條文 —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6. PCT國際申請進入台灣國家階段指南 — PatentPaper 專利研究團隊(本站內鏈,對應具體文章)
  7. WIPO Lex patent legislation database
  8. WIPO patent system overview
  9. WIPO PCT Applicant's Guide
  10. WIPO patent information standards
  11. WIPO patent statistics methodology
  12. WIPO PATENTSCOPE structured patent search fields